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秸秆补贴 » 正文

河南省封丘县秸秆收贮利用奖补验收考核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5  浏览次数:706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是我国农业农村惠民政策重要组成部分,部分地区存在套取、挪用秸秆利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部门安排,中国秸秆网陆续转发相关地区部门秸秆利用资金管理转发经验,以促进我国农作物秸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河南省封丘县秸秆收贮利用奖补验收考核办法转发如下。

 20160824085240_401



一、考核兑付程序

由收贮点 (秸秆收贮或加工利用企业、站点、农机合作社等)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收贮点提供的资料,由第三方进行现场核查并审核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进行督查。考核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无疑异后,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二、考核要求

 

(一)对新建收贮点建设补助的考核

 

1.考核奖补标准条件:新建收贮点以秸秆收贮为主,年收贮量达2000吨(麦秸秆至少800吨)以上(凭销售正式发票和银行流水),收贮点占地面积25亩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50万元,且正常运营,验收合格,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25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控制在500万元内。

2.考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收贮点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总结、用地手续。

(2)设备购置发票及协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工程造价第三方审计(农业农村局认可),会计核算的凭证帐册等。

(3)收贮点平面布置图。

(4)秸秆销售正式发票和银行流水等。

(5)秸秆收贮面积村级确认统计表(附后)。

(6)符合补助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

 

(二) 对原有收贮点的考核

 

1.考核奖补标准条件:对年收贮麦秸秆量达1000吨以上的收贮点进行奖补。 验收合格收贮点平均分配50万元的奖补资金,单个收贮点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此项总奖补资金控制在50万元内。

2.考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财务资料。包括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秸秆购销明细账、销售正式发票、银行收付款凭证等。

(2)秸秆收购台帐。包括秸秆收购日期、过磅记录明细等(从田头收集秸秆后直接销售到秸秆利用单位的,可以提供对方出具过磅记录明细)。

(3)秸秆收贮面积村级确认统计表(附后)。

(4)符合补助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

 

(三)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奖补

 

1.考核奖补标准条件:对企业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的,按每利用1吨秸秆奖补100元标准对企业奖补;对企业利用秸秆生产加工为饲料的(玉米青储饲料除外),按每利用1吨秸秆奖补100元标准对企业奖补;对企业利用秸秆基料化的,按每利用1吨秸秆奖补100元标准对企业奖补。

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奖补金额拟228万元,当n个企业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秸秆总量未超过22800吨时,按实际利用秸秆量每吨奖补100元;当n个企业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秸秆总量超过22800吨时,按每个企业利用秸秆量占比分配228万元奖补资金(如共有A、B、C三个企业涉及此项目,A企业利用秸秆2万吨、B企业利用秸秆3万吨、C企业利用秸秆5万吨,则A企业分配奖补资金的20%,B分配奖补资金的30%,C分配50%)。

2.考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财务资料。包括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秸秆购销加工明细账,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全年生产销售流水,产品销售正式发票、银行收付款凭证等。

(2)符合补助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

(四)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奖补

计划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需先将拟购置机械的名称、型号、配置参数、生产厂家及市场价格以纸质表格向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对购置的秸秆收贮机械(如打捆机、抓草机等)按不超购置价的50%进行奖补。总额控制在400万元以内,如果购置机械数量较多时,则按实际数量确定奖补比例。

三、奖补资金兑现

奖补资金一个年度考核二次,考核合格兑付。

对收贮加工利用外县(市、区)的秸秆一律不予奖补(从外地收的秸秆不计入奖补收贮量);同一批秸秆只享受一次奖补;项目奖补机械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各项结余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本办法由封丘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秸秆收贮面积村级确认统计表

乡镇村别

农户姓名

作物种植

面积(亩)

秸秆收贮

面积(亩)

秸秆收贮

量(吨)

联系电话

农户

本人签字

小麦

玉米

小麦

玉米

小麦

玉米

 

 

 

 

 

 

 

 

 

 

 

 

 

 

 

 

 

 

 

 

 

 

 

 

 

 

 

 

 

 

 

 

 

 

 

 

 

 

 

 

 

 

 

 

 

 

 

 

 

 

……

 

 

 

 

 

 

 

 

 

村委会(盖章):     村级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