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任务
通过自愿申请、择优遴选出基础设施过硬、服务能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五化”利用;通过建设离田收储示范片、粉碎还田示范片的方式,带动农户、其他涉农经营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对服务主体购置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进行补贴,促使服务主体提高秸秆加工利用能力和水平。
二、资金补助环节及方式
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单个主体申报的各类补助总和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资金额度的30%。
(一)秸秆加工利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的利用主体按每吨120元进行补贴。
(二)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对实施粉碎还田的主体按每亩20元进行补贴。
(三)秸秆离田收储示范。对秸秆进行离田收集、转运的主体,按照每亩80元进行补贴。
(四)设备购置。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购置的相关机械设备进行补贴,机械设备购置按最高不超过50%进行补贴,已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不超过20%。
简阳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安排表
序号 |
镇(街道)名称 |
中央补助资金合计(万元) |
1 |
简城街道 |
19.2 |
2 |
射洪坝街道 |
24 |
3 |
新市街道 |
3.4 |
4 |
赤水街道 |
34.3 |
5 |
平泉街道 |
31.985 |
6 |
施家镇 |
132 |
7 |
禾丰镇 |
42.6 |
8 |
三合镇 |
28 |
9 |
云龙镇 |
10 |
10 |
三星镇 |
2.16 |
11 |
青龙镇 |
123.555 |
12 |
宏缘镇 |
16.8 |
13 |
镇金镇 |
22 |
14 |
江源镇 |
10 |
合计 |
|
500 |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