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除了对2019年核定的67个秸秆火点进行处罚外,江西还对去年未发现火点的64个县(市、区)不扣减备罚金,并获70.86万元奖励。
据介绍,2018年6月20日,原省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省市县每年共筹集9200万元财政资金,其中省级财政出资奖补资金2000万元,11个设区市财政各出资奖补资金200万元计2200万元,100个县(市、区)财政各出资50万元备罚金共5000万元,筹集的资金用于对全省100个县(市、区)秸秆禁烧管控进行考核和资金奖罚。奖罚机制建立后,大大调动了各地禁烧积极性,原来因秸秆大面积焚烧产生的重污染天气不见了。
据了解,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严重污染大气,影响人民身体健康。
近年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管控力度, 2019年,首次将无人机巡查发现火点纳入考核,真正实现了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和现场巡查督查“三位一体”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体系。秸秆禁烧成效突出,是江西2019年空气质量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入2020年以来,江西各地进一步加强了禁烧宣传力度,不断拓展秸秆源头综合利用渠道,部署了周密的巡查方案,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力争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再立新功,让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