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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及标准
1.秸秆回收。对参与全区籽粒玉米、高粱秸秆回收的服务组织和农户进行补贴。
2.灭茬深翻。对参与全区籽粒玉米、高粱进行灭茬深翻的服务组织和农户进行补贴。
我区玉米、高粱种植面积约30万亩,市政府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305万元,区安排资金600万元,全部用于秸秆综合利用。
作业标准及补贴程序
(一)作业标准
1.秸秆回收。作业后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秸秆打捆后集中到收储点认定为秸秆离田。
2.废旧地膜回收。农田及周边无明显残膜碎片。废旧地膜回收后集中到收储点,不得将残膜丢弃、焚烧、掩埋,收储点要四周加围挡,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灭茬深翻。秸秆及根茬全部粉碎后进行深耕,深翻30厘米以上,地面无明显根茬裸露,土地细碎平整。
(二)补贴程序
按照现场作业记录、村级核实、村干部确认、村级公示(村务公开栏及阳光三务平台,7天)的程序组织,经镇、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区农牧水利局,农牧水利局抽查30%,合格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属地乡镇、街道,由各镇、街道组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