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秸秆补贴 » 正文

黑龙江省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2  浏览次数:1220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黑龙江省发布《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补贴、秸秆离田作业补贴、散煤替代补贴六大补贴政策。其中,两市两县(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最高可补贴177万元。



   具体如下:

一、秸秆还田补贴:玉米每亩25-40元,水稻每亩20-25元;

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玉米青贮每吨100元,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玉米、水稻秸秆量省级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国家农机补贴基础上,省级在累加补贴三分之二,总额不超过销售价格的50%。

三、两市两县两景区(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雪乡)补贴:

1.两市两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补贴:70万元、150万元和177万元三档,3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投资额30%补贴。

2.两市两县秸秆工业原料化补贴:新建并投产的,一次性每吨100元。

3.两市两县两景区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每台给予补贴不超过1470元。

4.生物质锅炉补贴:两市两县两景区列入“三重一改”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的,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秸秆离田作业补贴:暂得不到利用的离田作业环节补贴(已享受补贴的除外),每亩补贴10元。

五、散煤替代补贴:推广安装秸秆直燃锅炉和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结合本地实际,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