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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浏览次数:9146

 

 (一)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二)承担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牵头组织全国性农业环境监测工作,参与组织全国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组织拟定农业环境监测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开展基本农田等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

  (四)承担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政策分析和示范推广,负责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五)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六)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设备质量检测工作。

  (七)承担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工作。

  (八)承担外来入侵生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方案研究及示范推广。

  (九)承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协助开展重大或跨区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

  (十)承担全国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工作,指导挂靠社团业务工作。

  (十一)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承担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农业领域履约和应对的技术支撑工作,参加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的有关活动。

  (十二)承办农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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