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目总投资
项目申请以奖代补资金1030.00万元。其中包括: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补助250.00万元;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625.00万元;秸秆肥料化利用补助60.00万元;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60.00万元;技术支撑费31万元(方案编制费、宣传、审计、培训、专家、验收、监理费、技术指导);秸秆资源台账费4万元。
1.8运行方式
1.8.1申报组织实施方式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下发实施方案,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进行调研各地区相关企业、合作社、农场等主体,进行自主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确定企业;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组织成立5人以上的项目遴选专家组,项目遴选专家组结合实施方案,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听取企业陈述、专家质询、企业答辩程序,对申报承担主体进行总体评价打分;遴选结果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在开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申报组织实施流程图
1.8.2运行模式
肥料化利用模式:开原市以玉米秸秆及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为主,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推广保护性耕作和秸秆机械深翻压还田技术;鼓励设施农业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结合畜禽粪污项目生成有机肥料还田处理。
饲料化利用模式:以秸秆饲料生产企业为依托,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和规模化饲养场为重点,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通过青贮、黄贮和直接饲喂消化利用秸秆,促进秸秆过腹还田,推动养殖业、屠宰业、有机肥产业发展。
能源化利用模式: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加大秸秆打捆直燃技术应用,引导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粮食烘干等经营场所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
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秸秆规模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促进秸秆后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