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开展全年全面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垃圾等抛置河道、沟渠、水库、塘坝等水体,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重点做好夏、秋两季重点时段禁烧工作(夏季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
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派出流动哨等措施。
各县(区)要以镇(街)为单位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除需还田秸秆外,未机收捡拾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严格落实机械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2厘米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8厘米。市禁烧办按照《淮北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发生全省“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秸秆集中收储(资料图片)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的筹措、安排、拨付和管理等工作。按要求继续对小麦、玉米、油菜每亩奖补20元,在省财政对濉溪县补助14元,市辖三区补助10元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市与县(区)财政按1:1比例配套;各级财政部门要于5月25日前拨付
到位。对完成年度禁烧目标任务的县区,在此奖补基础上,市财政每亩再奖5元。市财政要列支90万元禁烧专项经费,其中30万元用于包保巡查组人员公务平台用车(据实列支)、40万元用于其误餐补助、住宿等,20万元禁烧办宣传用于市、办公耗材、设备购置和误餐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