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目标,即自2015年5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湖北两会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协委员、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指出:《决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推进治理的原则,将强有力地推进全省范围内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燃烧造成的空气污染,有利于促进空气质量的改善。
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邓干生认为,《决定》提出“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的目标,只要综合施策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目标是能够达到的。但同时,2014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约2490万吨,利用率约75.5%,还有5年的时间,还有20个百分点,年均要增加4个百分点,任务也是十分艰巨的。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省农业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1.重点突出秸秆肥料化利用。2014年全省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525万亩;推广秸秆生物腐熟还田技术412万亩,秸秆利用量达到123.6万吨。2.秸秆饲料化利用。重点发展草食畜牧业,2014年用量约260万吨。3.秸秆基料化利用。建设以食用菌为主的循环产业链等,2014年利用量约30万吨。秸秆燃料(能源)化利用。2014年秸秆用量约850万吨。截止到2014年底,我省农业部门已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建成秸秆气化、碳化、固化、碳气联产等能源化利用工程24处,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小型秸秆固化碳化企业近50家,全省已形成了年能源化利用秸秆30万吨的能力。
关于下一步工作部署,邓干生表示,农业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和相关部门一道,重点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五化”模式的实施,突出抓好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提高秸秆在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能源)化等方面的利用率,通过办样板,抓示范,充分激发农民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