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E2019〕159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2617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7559万元的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下达你们(详见附表)。

各市、省直管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机)部门要根据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数,按照省财农两厅制定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晋财农〔2017〕92号)、《《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财农〔2017〕114号)、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关于修订完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农财发〔2017〕47号)以及财政部、置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实施主体”批复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速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请各市按照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尽快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并将分解到县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农机发展中心各案。
做好项目调度工作。各市计财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将项目资金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对口报送省厅计财处和厅有关项目主管单位。对享受农民合作社等补助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机)部门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及时报送相关补贴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