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的好处显而易见。这种依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来实施的生态保护制度,能有效激发地方政府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治理效果越好,得到的补偿金越多;反之,不仅拿不到生态补偿金,而且还要缴纳补偿金。这种机制有效地把奖励与惩罚结合起来,是在倒逼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环保治理。
积极治理也要有的放矢。此次有关秸秆焚烧等标准的细化,一方面说明相关问题在空气质量改善中已是不容回避的现象,必须想尽办法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其实也是予以警示,简单的“一禁了之”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只有下决心、想办法提升秸秆附加值和销售价格,让秸秆变废为宝,这个让人头疼的污染问题才不会周而复始、无穷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