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秸秆禁烧资金使用政策的宣传,利用场召开秸秆禁烧动员会议的时候,向场村干部宣传《蒙城县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资金奖补办法》及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蒙财建【2016】59号文件精神,提高了场村干部对秸秆禁烧资金使用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为做好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培训村报账员掌握秸秆禁烧资金使用政策、报账流程,并把有关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相关文件印发到各村,随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标准,做到禁烧资金从村级监管。
三是财政干部深入田间地头,核实机械打捆、秸秆粉碎及板茬直播面积,如实统计抽调看管人员数字,从资金使用源头监管。
四是督促各村及时搜集、整理支出票据按时报账,加强对票据的真实性的监管。
五是严格控制其他费用的支出,确保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支出不低于奖补资金的80%,做好支出结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