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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财政安排523万元用于崇明区秸秆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9  浏览次数:48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上海市结合本市实际,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上海523万元用于崇明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主要用于区内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产业中心建设以及提升秸秆收集能力。包括对符合条件的秸秆饲料加工厂、初加工流水线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的生产流水线增加有机肥生产设备;添置装载机等短驳运输机械,进一步提高其秸秆裹包田间运输能力。

  
                
           强化组织落实。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市级部门统筹指导、绩效考核;区级部门组织申报、评审、推进实施的工作方案,并将区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市级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表,区级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组织评审及批复、推进、项目验收、审计审价及检查监督,落实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管理;镇级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加强项目管理。市级财政下达资金后,区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批复工作,并明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进度等。批复立项后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管理,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宣传等工作,按照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

   做好绩效评估。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建立工作任务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工作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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