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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强化农作物秸秆补贴力度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30  浏览次数:78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哈尔滨市指导各区县(市)根据春播面积测算年度秸秆产量。据测算,全市“三大作物”播种面积为2901万亩,预计秸秆可收集量将达到1858万吨。哈尔滨市陆续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落靠责任。


                


      为确保任务落实落靠,哈尔滨市将增加还田作业市级补贴。
对玉米秸秆翻埋还田,在省定每亩补贴40元的基础上,由市级增补16元;对水稻秸秆翻埋还田,在省定每亩补贴15元的基础上增补10元;对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在省定每亩补贴10元的基础上增补5元;对水稻施用高效腐熟剂(活菌数大于200亿/克)还田,在省定每亩补贴20元的基础上增补10元,普通腐熟剂不予增补。

     
      哈尔滨市将增加机具购置市级补贴。经测算,全市需增配各类还田、离田机具25972台(套),方可具备相应作业能力。据了解,国家定额补贴为购机款的5%~30%;省级增补为上两年度购机最低售价的20%。市本级在此基础上给予累加补贴,使国家、省、市累计最高补贴额度达到购机款的50%。休耕以及专项政策补贴方面,哈尔滨市将对全市2万亩计划休耕地块每亩给予500元补贴;对2018~ 2019年度新上招商引资大型秸秆沼气项目,在原料收储方面,给予离田作业每亩30元补贴。

具体相关补贴政策如下:

一、秸秆直接全量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全量还田翻埋作业,补贴40元/亩。

2、玉米碎混还田作业,补贴40元/亩。

3、玉米秸秆覆盖免耕播种进行保护性耕作的,补贴10元/亩。

4、水稻秸秆全量还田翻埋作业,补贴15元/亩。这4项作业,要安装监测仪,作业合格才能得到补贴。

5、水稻秸秆腐熟全量还田的,补贴20元/亩。

二、秸秆离田利用环节补贴政策

1、对纳入当年国家粮改饲计划,在国家对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60元/吨的基础上,增加40元补贴。

2、按照“谁利用,补贴谁”,对纳入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基当年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50元/吨的补贴。

3、2019年对年产2500吨投资100万,年产10000吨投资300万,年产20000吨投资590万元的压站进行70%、50%、30%的定额补贴。

4、2019年老百姓自发离田作业不焚烧秸秆的,玉米田补15元/亩,水田补10元/亩。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对购置与秸秆还田有关的6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和专用机具,在享受国补的基础上,省财政按产品前2年市场最低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额度不超销售价的50%,对安装作业监测设备还有补贴,具体额度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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