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部署,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提前部署生态环境系统督查任务,要求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目前,我省已完成2018年秸秆露天焚烧奖励资金分配计算,对2018一2019年禁烧期间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资金(罚款)3440万元进行分配,其中,全省8 8个县(市、区)根据土地播种面积分发奖励资金,省监狱管理局定额奖励50万元,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不参加奖励。
9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参加第1-3轮次督查工作人员进行了督查前培训,对督查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讲解,并发放相关资料。按照部署,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 5个省级督查组和生态环境系统督查组开始赴各地进行督导,10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和地方自查,直插田间地头,紧盯“第一把火”,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确保我省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视情约谈相关市、县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资金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