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广西下达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 。
(一)资金安排额度。
每个试点项目县(市、区)200—230万元,每个贫困区域项目县(市)10—18万元。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18〕10号)。
(二)资金使用方向。
1.秸秆收储运体系。重点补助秸秆收储运中心及收储点建设、秸秆打捆设备购置、搂草机、秸秆粉碎机、秸秆码垛机及配套厂区设备,建立秸秆收储运长效机制。
2.秸秆肥料化。重点对购买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翻转犁、免耕播种机等专用农机具和具备机械化还田功能的搅浆平地机、水田翻地犁等设备和利用秸秆还田造肥经营主体(含腐熟剂、碳氮比调节剂等费用)进行补助。
3.秸秆饲料化。重点支持企业新建、改扩建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购置收储运机械、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设备及物资,新建秸秆氨化池、青贮池。
4.秸秆燃料化。重点补助秸秆固化(颗粒)成型机械、秸秆粉碎机以及提升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的改造工程、设备等。
5.秸秆基料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基料,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展食用菌示范种植。对新建秸秆基料食用菌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设备进行补贴。
6.秸秆原料化。扶持企业利用秸秆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秸秆生产活性炭等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设备。
7.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和台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