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秸秆补贴 » 正文

关于对2015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次数:781
 各县(市、区)农委(农机局、社工局、农工办):
根据《江苏省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和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高效、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决定对全市2015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和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江苏省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及《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中秸秆机械化还田部分的内容。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补贴对象审核、政策公开和宣传、资金结算、补贴标准执行、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补贴信息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及补贴档案规范情况等。
二、检查分组
市农委组织2个检查组,由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人员组成,分赴各县(市、区)进行专项检查。
第一组:射阳、建湖、盐都、亭湖、开发区、城南新区
检查人员:夏正容、胡 海、夏 峰
第二组:响水、滨海、阜宁、东台、大丰
检查人员:张尊忠、冯海辰、徐继东
三、检查要求
(一)时间安排。检查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5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定。
(二)检查方式。在全面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台帐资料和深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各县(市、区)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要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实地检查每县(市、区)不少于2个重点农业镇,突出检查乡镇相关台帐资料和抽查部分大中型拖拉机、粮食烘干机、秸杆还田机等重点机具在位情况。
(三)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从简接待,务求实效。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