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秸秆补贴 » 正文

推行秸秆机械化处理政策有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次数:456
 导读:每到小春收割季节,屡禁不止的秸秆焚烧造成严重空气污染,给交通安全和城乡环境质量带来极大威胁。今年,市农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行农业机械化手段实现秸秆安全生态处理,对购置秸秆处理的机械政府还给予一定补助。
 
 
 
  
秸秆粉碎机作业现场
 
  对于如何处理秸秆,根据根据成都市农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手册》,可采取以下方式:秸秆免耕沃土还田技术、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秸秆田边地角就近堆沤技术、秸秆覆盖还田技术、走道式秸秆还田生态种植技术、秸秆机械化打捆技术、秸秆制作自保温节能砖技术、秸秆作食用菌基料技术、秸秆工业化生产有机肥、秸秆青贮技术、秸秆生产固体成型燃料技术、秸秆直燃集中供热技术、秸秆沼气技术。
  
  优惠政策:
  
  1、对开展秸秆还田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对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追加补贴20%;
  
  2、对市级以上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市区域内开展秸秆还田作业的,市级财政给予农机作业30%的油料补贴;
  
  3、对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的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所需要经费由市政府和区、县政府承担,市级财政给予二圈层30%、三层(含青白江区)60%的补贴。
  
  4、对从事秸秆能源化、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年消耗本市秸秆量1000吨以上的,市级财政按照每吨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5、对于秸秆青贮池建设按设施农业标准给予一次补贴,政府政策性担保、国有投资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收集秸秆所需流动资金优先给予贷款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支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