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 推进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绿色增长”的实施意见》,制定《2019-2025年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贴要求
(一)耕作要求。对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给予作业补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
2.采用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田间留置的留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
3.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和燎叶;
4.春季播种前不得有土壤耕作(农机深松除外)。
(二)实施主体。主要依托全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承担,鼓励其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
(三)作业地块。示范区的作业地块,要相对集中连片。滚动推进区的作业地块,中西部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60亩,东部和山区半山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允许其中有“插花”或“断带”。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标准。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项目实施面积,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核发资金。其中:补贴对象的作业补贴为每亩29元;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建档立案等合计补助为每亩1元。市、县财政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应工作经费。
(二)补贴范围。各县(市、区)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作业面积。
(三)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内的农机作业者或接受作业服务的耕地承包经营者,具体补贴对象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补贴方式。补贴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即各地按照补贴作业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先进行检查验收,确定拟补贴的作业面积。在作业对象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贴面积、补贴对象的结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检查验收
(一)质量标准
1.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免耕播种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实施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免耕播种出苗后田间留置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的秸秆)。
2.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燎叶和春季播种前土壤耕作痕迹(农机深松除外)。
(二)验收时间
出苗后到8月10日前。
(三)补贴面积
按照质量标准检查验收的合格面积,为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测算依据。
(四)验收方法
1.实地查验。主要查验四项内容:(1)查验田间秸秆覆盖(根茬)留存情况;(2)查验耕地是否进行过耕翻耙和灭茬旋耕等动土作业;(3)是否实行免耕播种作业;(4)是否有焚烧痕迹。
2.实地测定。根据不同作业形式,测定秸秆覆盖率或留茬高度。
3.抽检数量。检查验收实行乡级全面检查,县级按规定比率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对示范区的作业地块全部检查。对滚动推进区和带动发展区的作业地块,抽检范围覆盖所有实施乡(镇)以及不少于50%的村屯,任务面积≤3万亩,抽检面积比率100%;任务面积3-9万亩,抽检面积比率30%以上;任务面积≥9万亩,抽检面积比率20%以上。
四、实施程序
(一)组织调查申报。从2018年起,以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两年为一个周期落实补贴作业面积。在每个周期末年(即:2020年、2022年、2024年)的9月30日前,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向省农委提出下一个周期的作业补贴面积申请。对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作业补贴面积的,在每年8月30日前,提出调整申请,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下达作业指标。每年9月30日前,省农委同省财政厅下达下年度补贴作业任务通知。
(三)预拨补贴资金。每年10月31日前,省财政按年度作业任务情况,预拨下年作业补贴资金。
(四)落实作业任务。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根据省下达的作业指导指标,组织落实本年度补贴作业任务和签订相关协议。
(五)开展免耕作业。每年4月,各县(市、区)组织开展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
(六)组织检查验收。每年5月中旬至7月31日前,各县(市、区)组织完成作业补贴的实地初检、复检、抽检核实、公示、统计汇总、上报等项工作。检查验收人员和单位(组织)对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市(州)农委负责对辖区县(市、区)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鼓励各地创新检查验收方式,提高检查验收效率。
(七)完成补贴结算。每年9月30日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程序,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和补贴款兑付。
1.乡(镇、街道)农机、财政部门填写《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面积验收核准单》,乡(镇)政府审核,并分别上报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
2.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填写《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并联合行文向省农委和财政厅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3.省农委对县(市、区)上报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进行汇总,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省农委核实的资金数对预拨资金进行调整并拨付县财政局,由财政部门将补贴款兑付给补贴对象。
(八)进行工作总结。每年10月30日前,各地将补贴作业和补给资金发放情况工作总结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补贴作业任务承担县是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发展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并建立起政府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和严格规范的工作机制、制度,切实保证规范化开展工作。省农委负责年度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及组织全省实施,省财政厅负责补贴资金拨付管理。
(二)加强监测点建设。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抓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效果监测工作,保持监测点分布及数量不变。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监测点连续多年不变的原则,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重点把握实施效果连续性、监测数据准确性和选取地点代表性三个方面,组织好本地开展监测工作,并邀请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或农技推广部门有实践经验的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提高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全省不断扩大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面积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大力宣传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扶持政策,公开补贴的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质量要求等。要将受益农户、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严禁公布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当地进行公示,让补贴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健全机制,加强监督。各县(市、区)要建立检查验收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对举报的,做到有报必查。各市(州)要加强督导巡查,强化工作与技术执行到位情况的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补贴技术质量标准和资金监管制度,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补贴面积,降低标准,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项目协议书
2.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面积验收核准单
3.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
4.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监测方案
附件1:
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
作业补贴项目协议书
甲方: (县农机管理部门或乡镇街政府)
乙方: (农机作业者或耕地经营者)
为确保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任务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充分理解和掌握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政策的前提下,自主自愿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并依据项目建设职责,负责项目建设组织申报、检查验收、补助资金兑付及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乙方保证作业地块地表自然状态符合省里相关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的质量标准要求(包括秸秆覆盖率或留茬高度,播前未进行过秸秆焚烧处理和耕整地等动土作业),并在春季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四、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若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争议,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两份。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年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面积验收核准单
县 乡 村; 单位:万亩、%、厘米
序号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及作业质量 |
耕地承包经营者确认签字 |
耕地承包经营者联系方式 |
农机作业者确认签字 |
农机作业者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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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覆盖 |
覆盖率 |
高留茬 |
留茬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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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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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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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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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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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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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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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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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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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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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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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机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财政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级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年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
市 (州) 县(市、区)
序号 |
补助对象名称 (作业者、农户或合作社) |
作业地点 (乡镇、村、社名称) |
作业面积(万亩) |
账 号 |
联系方式 |
|
全覆盖 |
高留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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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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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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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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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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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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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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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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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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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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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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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县级农机部门(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4:
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
保护性耕作监测方案
为科学推动我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监测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点布置
(一)代表性。一是土壤类型的代表性,监测点应布置在项目实施区内主要土壤类型耕地上;二是种植方式的代表性,监测点应布置在不同的秸秆免耕覆盖还田种植方式的田块上,包括宽窄行种植、均匀垄种植等种植方式和平作、垄作等耕作方式。
(二)均匀性。监测点均匀布置,不过于集中。
(三)稳定性。监测点应置设在示范区内长期连续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耕作地块上,每一个监测点要有地理四至边界,并树立标示牌。
二、监测内容
(一)土壤理化性状。土壤水分、有机质、速效养分(氮、磷、钾)含量等;
(二)作物生育状况。播种作物、种植方式、出苗率等;
(三)病虫草害情况。包括杂草、病虫害情况等;
(四)秸秆覆盖情况。地表秸秆覆盖率;
(五)作物产量和经济效益分析。包括作物产量、作业投入、种肥药投入和种植收益等。
三、监测方法
每个监测点建立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处理田块与周边常规耕作田块作对比,面积自定。对每一个地块采土测试和田间调查,其方法:
(一)土壤水分。每个监测地块选取3个点,每个点测试3个深度,分别是:0-10cm、10-20cm、20-30cm。
测试方法:可以采用烘干法或水分快速测定(土壤水分测定仪)法。
测试时间:在作物生长关键生育期测定土壤水分,对于特殊年份(特旱、特涝),相应增加测试次数。
(二)土壤有机质。每个监测地块选取3个点,每个点测试深度0-15cm。
测试方法:可以选用烘干法。
测试时间:作物收获后采土测定。
(三)土壤肥力。每个监测地块选取3个点,每个点测试深度0-15cm。
测试内容:主要检测速效养分(氮、磷、钾)含量。
测试方法:请具有测试能力的农业技术部门或科研(教学)单位按照标准方法协助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测试时间和次数:作物收获后采样测定1次。
(四)地表秸秆覆盖率。
测试时间:免耕播种作业前后测试。
测试方法:用50m长的绳子,每隔20 cm做一个记号。测定时,沿地块对角线拉紧绳子,数记号下的秸秆点数,再除以总记号数,即为覆盖率。每个地块取不同点测定5次,取平均值。
(五)作物产量测试。按作物测产方式方法进行。
1.测亩实收株数。
2.测亩有效穗数。
3.测作物穗粒数(穗行数与行粒数乘积)。
4.测千粒重。
5.计算理论产量。
(六)病虫草害情况。
调查时间:对于杂草,在苗期、各生长期、收获前监测杂草的防除情况,发生病虫害时,及时测定、记录。
调查方法:
1.杂草的调查方法。在作物苗期,分别在技术田和对照田选取5个点,每个点取1m×1m进行杂草株数的测定。
2.病虫害调查方法。在作物生育期,在技术田和对照田对重大病虫害(大斑病、粘虫、玉米螟、蚜虫等)进行调查,记录病虫害发生始期、盛期、发生程度、病情指数和防治效果。
(七)耕作效益情况。
1.分别调查技术田和对照田的投入情况,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费用和农机作业费等管理费,计算出两种模式的总投入。
2.调查两种模式的总产出。
3.对照两种模式的投入产出比。
四、监测报告的编写
根据每年监测结果,对比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区与对照区的耕地土壤肥力、秸秆综合利用和耕地产出效益的差异,汇总编制项目县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监测基本情况(行政区划、主要土壤类型、监测点经纬度等)、肥料投入情况、农机作业费、灌溉费情况、秸秆还田情况、作物产量变化情况、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等,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
附件: 1.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主要监测指标
2.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监测记录表
附件1:
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主要监测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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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耕作 |
常规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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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理化性状 |
土壤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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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有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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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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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生育状况 |
种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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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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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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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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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虫草害情况 |
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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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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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秸秆覆盖情况 |
覆盖率 |
|
|
耕作效益情况 |
作业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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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肥药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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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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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监测记录表格
表1 土壤水分测定表
测试地点: 县 乡 村 地块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试验处理 |
测点号 |
取样深度(cm) |
含水量(%) |
容重(g/cm3) |
备注 |
|
|
0-10 |
|
|
|
10-20 |
|
|
|
||
20-30 |
|
|
|
||
平均 |
|
|
|
||
|
|
0-10 |
|
|
|
10-20 |
|
|
|
||
20-30 |
|
|
|
||
平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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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土壤有机质和肥力测定表
测试地点: 县 乡 村 地块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试验处理 项 目 |
|
|
|
|
有机质(%) |
|
|
|
|
全氮(%) |
|
|
|
|
速效氮(mgkg-1) |
|
|
|
|
速效磷(mgkg-1) |
|
|
|
|
速效钾(mgkg-1) |
|
|
|
|
表3 地表秸秆覆盖率和出苗率测定
作业类型:
测试地点: 县 乡 村 地块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试验处理 |
覆盖率(%) |
出苗率(%) |
||
作业前 ( 月 日) |
作业后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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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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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作物测产记录表
测试地点: 县 乡 村 地块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试验处理 |
株距 (m) |
行距 (m) |
株/m2 |
穗数/亩 |
粒数/穗 |
千粒重 (g) |
籽粒产量 (kg/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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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耕作投入表
户名:__________ 乡 村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名: ___________ 调查日期: __________
单位:元
作物 |
面积(亩) |
种子 |
化肥 |
农药 |
机耕费 |
灌溉费 |
其它费用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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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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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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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耕作产出表
单位:元
作物 |
面 积(亩) |
总产量(公斤) |
销售单价(元/公斤)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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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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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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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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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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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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