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很多省份都有相应政策:扶持对象涉及范围也很广泛,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个人都能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很大,普通的农户补贴1-2万元,合作社补贴几万到几十万,企业更多在几万到上千万;中央财政对项目县(市/区)每个补贴补助1000-2000万元,具体补贴额度和方式,由当地安排(也就是说每个县补贴项目和补贴额度都不一样),基本按照秸秆消化量(吨)来核算补贴,各个项目补贴额度不同。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一、秸秆农机购置补贴
重点对购买旱田秸秆还田的翻转犁、免耕播种机等专用农机具和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水田翻地犁、搅浆平地机等进行补贴,单机(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机(具)总额的60%,且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今秋,每套翻转犁、重耙和秸秆粉碎机械作业面积要保证在4000亩以上。
二、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助
1、给予建设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补助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农村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57号)部署和要求,每个试点县(市、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它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空闲场地,建设至少一处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对纳入补助范围的建设项目,按要求给予70%的补助(总额不超过69.3万元)。
2、给予生物质炉具补助
主要推广成本较低的燃用秸秆压块燃料的生物质锅炉,满足农户炊事采暖需要,热性能和环保指标符合《生物质炊事取暖炉具通用技术条件》(NB/T34007-2012)规定的给予适当补助。试点市县财政利用本级财力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个县350户农户更换生物质炉具70%的补助,超出户数补贴可用省级试点资金予以补助。
3、对成型燃料生产企业补助
示范推广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典型模式,对年产量在2000吨以上的秸秆压块燃料企业,根据秸秆实际消耗量给予产成品每吨不超过150元的补助。
三、秸秆粉碎还田补贴
1、对秸秆造肥进行补助
对全秸秆造肥经营主体予以每吨不超过200元补助(含腐熟剂、碳氮比调节剂等费用);对半秸秆造肥经营主体予以每吨不超过100元补助(含腐熟剂、碳氮比调节剂等费用)。
2、对秸秆造肥设备进行补贴
对购置秸秆造肥翻倒设备、有机肥抛撒机械的,给予每台(套)不超过购机总价款60%的补助。
四、秸秆综合收储站点建设补助
1、对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予以补贴,重点对经营主体购买搂草机、打包机和储运机具等进行补贴,单机(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机(具)总额的60%;
2、对规范化存储场地建设进行补贴,对新建有地秤、看护房、围栏、消防设施的存储场地,通过机械打包、秸秆散装拉运等手段,将秸秆从田间地头收集到固定堆放场地,收储秸秆2000吨以上的,按照有销售合同、销售票据、建成投产并验收合格的,每处秸秆收储点视收储量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五、其他方面
1.基料化
对以农作物秸秆做食用菌基料和水稻育秧、花卉、苗木和草坪基质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秸秆实际用量进行补贴,每吨秸秆补助不超过100元。
2.饲料化
积极推广氨化、微贮、膨化等技术,全面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重点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发挥饲草牲畜在秸秆消耗中的作用,推动秸秆过腹还田。对有一定规模的的草食家畜养殖业经营主体,视黄储、微贮秸秆消耗量,每吨秸秆补贴不超过50元。
3.原料化
重点对以秸秆为原料的板材、造纸、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燃油、降解纸膜、秸秆淀粉、秸秆多糖等深加工、循环利用工业化企业,根据秸秆使用数量,给予秸秆收购环节的补助,补助标准每吨秸秆不高于50元。
4.秸秆禁烧
重点对秸秆禁烧宣传、巡查检查、控制火点(与卫星监控数量相挂钩)、项目培训、第三方评估以及与禁烧秸秆相关的工作环节进行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4%。
除此之外,针对企业所得税、劳务增值税等都印发了相关优惠目录,2015年,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土地和用电政策等方面完善落实有利于秸秆利用的政策。
焚烧秸秆的危害是很大的,十分污染环境,所以现在国家是明令禁止的,并在近日更是表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实行。现在随着国家对秸秆处理这一方面给予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如果是农业生产者的话,赶快看看你所在的地区有没有这样的政策,想要领取补贴需要到乡镇上去登记申报,不然的话是没办法拿到这个钱的,如果是农机合作社或者农机手,那么就需要去乡镇或者是县里的农业主管部门去备案,不备案的话也是无法领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