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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农业部、能源局:秸秆“变废为宝”这样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30  浏览次数:81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发展。

意义

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重要抓手,是农村清洁能源供给的重要方式,也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

目标

到2020年,建成若干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实施县,实施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效替代农村散煤,为农户以及乡镇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供应炊事取暖清洁燃气。

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改善农村能源供应体系为目标,以加强政策引领、整县推进为抓手,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促进农村生产、生活和产业体系相融合,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粮棉主产区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发展,促进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任务完成。

任务

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选择技术工艺、严格执行标准、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收储运体系

(一)科学规划布局。主要在北方冬季取暖地区和粮棉主产省(区)以县为单位规划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各地重点选择一批秸秆产量大、利用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区、市)作为实施县,构建“集星成月”的格局。

(二)合理选择技术工艺。秸秆气化技术主要包括秸秆热解气化和秸秆沼气等。实施县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工艺路线,生物质燃气要达到相应标准;要选择在技术、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综合实力较强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合理配套生物炭、焦油、木醋液、沼渣沼液等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系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和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备案、规划、土地、环评、安评、资金证明等手续齐全。项目的原料和产品的收集、储存、运输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和条例的要求。

(四)创新运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发展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一批可市场化运营的经营主体。

(五)健全收储运体系。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秸秆时空分布现状,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区域范围内全覆盖的服务网络体系。

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和示范引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

农业部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定期组织专家对实施县建设进行跟踪评估。

国家能源局协调相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做好秸秆气化发电接入电网等工作,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规定,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秸秆气化发电上网电量。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实施县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施县达到预期目标。

实施县相关部门要为秸秆气化项目积极争取本地区清洁能源利用、燃煤替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等相关优惠政策,为项目可持续运营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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