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部委动态 » 正文

农业农村部首次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身份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7  浏览次数:81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农业农村部16日首次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来自全国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合法的“身份证”。

  长期以来,由于归属不明确,登记五花八门,我国58万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经营不畅等多种问题。从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全国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着手进行规范登记,并赋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统一的“身份证”,不仅具有法人地位,还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 李锦柱:“这样也督促我们下一步规范合作组织的运行,而且也进一步深化我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来壮大集体经济。”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