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项目综合考虑秸秆资源量大、工作基础好、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等因素,经过市级初审推荐、省级评审、专家组择优选取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高青县、桓台县精心准备、认真编制的实施方案和数据详实的申报材料,得到与会专家组的一致好评,并顺利从全省25个备选县中脱颖而出、双双中标,分别成功入选全省19个项目县的一员。
中央财政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主要用于补助秸秆综合利用所需的产品(服务)采购、设备购置、设施建设、检验检测; 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秸秆资源利用调查等等。这是我市自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三年以来首次获批,在项目争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意义重大,必将推动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