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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新建16个秸秆发电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61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在秸秆能源化利用方面,到2020年,两市两县计划新建32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其中哈尔滨市新建16个,绥化市新建14个,肇州县、肇源县各新建1个,可新增农林生物质处理能力800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20%。

  

        积极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到2020年,两市两县计划新建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1282个,其中,0.25万吨小型站876个,1万吨中型站232个,2万吨大型站174个,可新增秸秆处理能力986万吨,能源化利用(不含农户直燃)占秸秆可收集量的24.6%。

  在秸秆肥料化利用方面,鼓励引导农民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秸秆堆沤有机肥,增加有机物料还田。到2020年,两市两县利用秸秆沤肥能力达到263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6.5%。

  推广青黄贮技术,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到2020年,两市两县畜牧饲料化处理秸秆量可达603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5.1%。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纸、高密度板材、燃料乙醇、航空燃油、降解纸膜等,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两市两县新建75个有潜力、有市场前景、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料化产业型加工项目,可消耗秸秆能力494.92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2.3%。

  建秸秆燃料站最高可补贴投资额70%

  根据计划,两市两县新建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堆沤造肥投入资金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秸秆还田作业、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原料化加工企业新建、生物质锅炉改造等采取市场化运作加政府补贴的方式。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补贴,按照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予定额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

  还田作业补贴按照玉米秸秆深松翻埋还田每亩补贴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

  对于新建并已经投产运营的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给予政策性扶持,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吨秸秆补贴10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

  对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计算,由财政补贴70%,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散煤替代补贴。对农户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的,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一定的支持。

  今年秋天每个乡镇(410个)均要配备1台无人机,用于秸秆禁烧监管。按每台5万元标准,由省级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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