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确定2018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市、区)名单如下:
平阴县、高青县、桓台县、东营市垦利区、莱阳市、高密市、安丘市、曲阜市、嘉祥县、宁阳县、五莲县、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河东区、沂南县、禹城市、武城县、庆云县、临清市、巨野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8月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系。
联系电话:省农业厅0531-67866179;省财政厅0531-8266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