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级相关奖补资金,发挥资金示范带动效应,省级以上奖补资金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部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当年用完。各县区在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任务外,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制定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精准计划及三年工作计划,确定2018年除民生工程任务外的县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自定项目。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制气集中供气、秸秆户用沼气提质增效等)、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及秸秆利用装备制造等产业化利用方式,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县区农委、财政局要联合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办法,明确民生工程项目及县区自定项目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