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园区政府、管委会是秸秆禁烧的实施主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落实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共抓环保的工作责任。要切实推动建立县级党政领导责任包干到乡,乡级党政领导责任包干到村,支村两委责任包干到组,组长包干到丘块的四级秸秆禁烧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要建立农业、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公益宣传职责,在夏、秋收关键期和特护期时间段集中、滚动进行禁烧宣传。要因地制宜探索构建有效的行业管控机制,堵疏结合、统筹安排,建立秸秆焚烧与涉农资金挂钩机制,建立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装置专项补贴机制,建立秸秆利用技术创新扶持机制,建立秸秆禁烧考评结果应用机制,整合资源构建资金保障机制等。要从秸秆还田技术指导、机械粉碎还田装置应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等方面着手,着重加强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技术的推广;从食用菌栽培着手,加大对大球盖菇全量稻草栽培技术的推广,加强秸秆基料化应用;要加大对秸秆利用产业发展扶持,促进产业链的优化、壮大,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发展良性循环。
目前,市本级已建立督查机制,将在禁烧关键期执行“一日一督查,一日一通报”制度。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乡镇、村、组也要按照四级包干责任制的规定,构建四级网格化巡查机制,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巡查制度。尤其在双抢和秋收两个关键时段,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对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及时处置;对有令不止的种植业主要依法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其他途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