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2018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
(一)申报要求
各街镇主管部门会同区级主管部门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1.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申报筛选程序等内容。
2.评审:区农委会同区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按照市级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应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3.公示:将拟上报项目在公开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监督。
4.上报:拟上报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委备案。
(二)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二、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按产业分类和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将方案采取胶印等过度封装。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采用纸质和电子上报。资料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各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
区农委联系人:陈大超(电话40402410)。
区财政局联系人:戴莺婧(电话40256170)。
(三)报送时间。2018年5月15日18:00前。
三、其他事项
(一)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四)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长寿区政府网下载
附件:1.申报指南.doc
2.实施方案(格式).doc
3.各镇(街道)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doc
4.项目验收资料目录(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