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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民市等5区、县(市)2017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火点实施财政扣款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3  浏览次数:62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2017年秋冬季期间,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秸秆焚烧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根据环保部公布的2017年秋冬季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统计,我市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22个,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经各地区实地核查确认的火点为16个,其中新民市9处、辽中区3处、沈北新区2处、经开区1处、法库县1处。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焚烧处罚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凡在各地区行政区域内每发现1处火点,从市政府给各地区发放的补贴资金和其他财政支付中扣减50万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经核查确认的火点地区实施财政扣款。扣款总额800万元,其中新民市450万元、辽中区150万元、沈北新区10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50万元、法库县50万元。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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