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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提出开展秸秆气化基本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次数:65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能源革命,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拓展农村清洁能源供给渠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发展,完成“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提出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改善农村能源供应体系为目标,以加强政策引领、整县推进为抓手,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促进农村生产、生活和产业体系相融合,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粮棉主产区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发展,促进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任务完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秸秆种类和产生量、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与发展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清洁能源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建设。以生态文明试验区、先行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为重点,以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为中心集中建设,整县推进。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形成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构建利益链,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科技创新、强化支撑。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加强技术自主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成熟技术和设备,提升产业技术装备水平。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若干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实施县,实施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效替代农村散煤,为农户以及乡镇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供应炊事取暖清洁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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