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提出的 “加强综合利用”部署要求,引导促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农业部按照“市场前景广阔、技术设备成熟、节能增效突出、模式借鉴推广”原则,经企业、地方创造总结基层单位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遴选了一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见附件),进行宣传推介,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工作,认真抓好典型模式宣传推广。一要加强典型模式推荐运用企业的指导、扶持和评估。及时跟踪总结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熟化相关技术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为更多经营主体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经验。二要继续选择总结重点品种和环节开展综合利用技术模式遴选推介。鼓励支持企业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挖掘农产品副产物(秸秆、玉米芯、等外果等)、粮油薯加工副产物(稻壳、麸皮胚芽、油料饼粕、薯渣薯液等)、果蔬加工副产物(果皮、果渣等)、畜禽加工副产物(骨血、皮毛、内脏等)、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皮骨、内脏等)五大领域的综合利用新模式,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进一步完善技术模式目录,培育更多低成本、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综合利用新业态。三要积极宣传推广成熟的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等社会机构加强政策、技术、市场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共同营造社会关注、媒体支持、多元化主体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的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增值潜力、提升增值空间,为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