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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发布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89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日前,安徽省环保厅发布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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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产业体系,加强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倒逼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办法提出,力争2017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秸秆电厂装机规模达到120万千瓦左右,年利用农作物秸秆约260万吨以上。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年利用成型燃料100万吨以上。2017年,各省辖市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控制在8个以下,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等禁烧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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