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要创新筹资机制,按照明确事权、多方负担的原则,逐步探索建立中央、地方、经营主体三方筹资机制,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平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的资本市场化运营。
三要开展试点示范,将已有技术集成为配套模式,将成熟技术转化为工作模式,将工作模式上升为重大工程、拓展为重大项目,启动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开展专项技术试点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
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引进消化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创新研发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中的通用型和实用性技术装备,科学制定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肥料、饲料和基料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转化推广一批适合不同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的成熟技术和设施装备,培养集聚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领军人才、技术骨干和推广人员。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绩效考核制度,抓好协调机制、宣传培训、作风素质和监督落实,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