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报道,发改委、农业部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推动地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近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主要任务:以省级为单位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基准年为2015年,实施方案水平年为2020 年。实施方案编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方案。
各省(区、市)要在进一步秸秆资源前来和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适宜本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数量和产业布局,设定发展目标。
实施目标:力争到2010 年在全国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