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报道,一年一度的晚稻收割季即将到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昨天,记者从区农经局了解到,日前,区农经和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南湖区秸秆机械还田作业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补充意见,明确今年村统一组织,对散户晚稻秸秆实行全量翻耕还田的,区财政将给予每亩60元补助。
传统农村焚烧秸秆的方式不仅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影响交通安全,更直接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态南湖建设。如何最大化实现秸秆综合利用,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南湖区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利益引导,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依法加强秸秆管理和禁止露天焚烧,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治理机制。
南湖区秸秆综合治理赏罚分明。今年南湖区制定了相关引导性补助政策,明确了对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下的种植散户,秸秆切碎翻耕还田进行资金补助,具体标准为大、小麦每亩补助90元,晚稻每亩补助60元。
自愿参与秸秆还田的农户,到村里登记,各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还田作业,经农户签字确认,村、镇、区三级公示审核,就能获得相应补助。
“今年上半年全区约有4000户散户参与到大、小麦秸秆切碎翻耕作业,还田总面积达2.3万多亩,有净相农机、水泉农机、盛丰农机、绿农粮油、金果农产品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相关专业服务。”区农经局农作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区晚稻种植面积有11.9万亩,其中散户种植有7.5万亩,占63%,根据测算,全区预计参与晚稻翻耕还田面积约5万亩。对于参加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户要求自行组织晚稻收割、切碎,且收割留茬高度在10厘米以下,秸秆粉碎且均匀抛撒。各村根据农户预登记情况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
与此同时,南湖区根据省市要求,全区境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并向社会公告。全区建立了镇(七星街道)、村(社区)干部包村联户、包干巡查等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镇(七星街道)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建立了秸秆露天禁烧告知和承诺制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将一律取消该农业生产主体的当地涉农政策补贴。
在容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的季节,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环保、农经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形成机制。一经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第一时间坚决制止并扑灭,并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
另外,南湖区也通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手段,完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提高秸秆收集利用机械化水平,对秸秆能源化收贮、示范扩大有机物料腐熟剂、农机、保险等进行补贴,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