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603万元,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重点,以及草谷比监测、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加大秸秆存量利用资金补助比重,主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宣传培训、技术服务、秸秆资源台账及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等工作。项目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532万元)
1.农作物秸秆深翻还田模式。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深翻还田农机具,按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深翻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计划安排作业面积1.5万亩,每亩补助60元,补助资金90万元。
2.农作物秸秆碎耙混还田模式(旱田)。采用耙混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农作物秸秆粉碎、灭茬旋耕、深松、起垄、镇压,达到待播状态。碎混耙混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降低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隐患。计划安排作业面积4万亩,每亩补助40元,补助资金160万元。
3.农作物秸秆碎混还田模式(水田)。全力推进水田区开展水稻秸秆碎混还田,采用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水稻秸秆粉碎、灭茬旋耕,达到待搅浆或待播种状态。碎混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彻底解决水田区域秸秆大面积焚烧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干净。计划安排作业面积6.725万亩,每亩补助40元,补助资金269万元。
4.秸秆原位还田模式。秸秆原位还田是一种农业管理措施,指在设施蔬菜收获后,将秸秆直接切碎并均匀撒布在田间,随后通过翻耕或旋耕等方式原位将其埋入土壤中。这种方法有助于改善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壤肥力,同时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计划安排试验面积0.004万亩,秸秆还田作业每亩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4万元。
5.电厂秸秆残渣还田模式。将生物质焚烧灰渣转化为土壤改良剂的实验,以实现资源的高值化利用,达成节能减排、优化土壤结构、提升农业生产力、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力,并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双赢。灰渣的合理利用是响应环保政策、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与减量化处理的有效途径。灰渣资源化利用有助于提升生物质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当前鼓励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导向。计划实施150亩,每亩补助600元,补助资金9万元。
上述补助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是指在我区注册的正常经营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事服务企业。
(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45万元)
为稳步推动养殖产业,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采取秸秆模块加工、黄贮加工模式,推进绿色、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饲料化推广应用。
1.对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前景的秸秆加工模块成型企业,在项目周期内择优选取2家利用我区本地秸秆、实际生产秸秆制品能力较强、规模较大、效果较好的企业开展示范推广。模块加工企业收集沈北新区境内农作物秸秆,加工成秸秆模块,推动秸秆饲料化、原料化利用。计划安排每家企业秸秆模块加工试验3000吨,每吨补助50元,共计补助资金30万元。秸秆模块加工企业通过技术专家组统一评审产生。
2.对秋季玉米通过茎穗兼收方式收割的秸秆,进行黄贮加工、裹包发酵,形成可长期储存的饲料,在项目周期内择优选取1家生产能力较强、规模较大、效果较好的加工企业作为试点开展黄贮加工示范推广。加工企业收集沈北新区境内农作物秸秆,开展适口性好、营养性高、贮存期长等特点的黄贮加工,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计划安排黄贮加工试验3000吨,每吨补助50元,共计补助资金15万元。茎穗兼收黄贮加工企业通过技术专家组统一评审产生。
上述补助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是指在我区注册的正常经营的农事服务企业。
(三)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土壤监测和秸秆资源台账(6万元)
1.依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我区5个街道8个行政村对玉米、水稻两种作物开展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内容包括测量材料准备、抽样地块选取、取样点布设、采样、农作物样本实(割)测、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及运输、秸秆与籽实水分测定、草谷比核算、现场图像拍摄、数据汇总、监测工作报告等工作,保证监测项目按程序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在2025年10月—11月中旬进行取样,于2026年4月完成数据上报,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性建议。
2.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我区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等数据调查,摸清资源底数,科学、准确掌握我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量等关键要素,并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填报工作。计划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上报工作,为下一步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安排委托服务费6万元。
(四)技术支撑服务及宣传培训(20万元)
1.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模式、技术标准、技术流程等技术支撑服务,开展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印发<2025年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精神进行技术跟踪指导与服务,对秸秆还田进行生态效益监测,并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和评价,优化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充分发挥秸秆还田在耕地保育、粮食生产、减排低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计划安排委托服务资金15万元。
2.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片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理解掌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计划安排宣传培训资金5万元。
三、实施程序
1.项目实施流程
街道申报—会议审定(饲料化、秸秆改良土壤实验项目等由专家评审确定,其余项目由局党组会议确定)—技术培训—项目实施—专家指导—审核验收—公开公示—拨付资金。
2.项目核查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标准和时限,组织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验收。
3.项目资金兑付
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合格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2025年9月)。成立组织机构,编制下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5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村屯及第三方同步开展日常检查和校验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4月—2026年7月)。组织技术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及区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议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并做好国家、省、市验收检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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